邢台市10月13日0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(Ⅲ)预警 实行交通管制
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今天(10月12日)发布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公告。
实行交通管制。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,市区内禁止核定载质量为2吨(含)以上的货车(办理通行证的除外)、三轮汽车、低速载货汽车、拖拉机和无标车、黄标车通行。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。
工业企业按照“一厂一策”采取降低生产负荷、停产、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,最低减少15%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。
邯郸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
根据《河北省重污染天气预警报告》,邯郸市政府决定于10月13日0点至15日24点,在全市范围内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。
保定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
根据《河北省重污染天气预警报告》,预计10月13日至10月15日,保定市范围内将连续出现空气质量指数(AQI)大于200的重污染天气。经保定市政府研究决定,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,自12日17:30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。
在市区内实行交通管制,禁止核定载质量为2吨(含)以上的货车、无标车及黄标车通行;
市工业企业采取停产、降低生产负荷、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,减少15%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;
本次预警于10月15日24时解除。
石家庄11日24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
根据石家庄气象局、环保局研判会商,预计10月12日至15日我市受偏南气流影响,湿度增大,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,污染物浓度高,我市将出现连续环境空气指数(AQI)大于200的重污染天气。按照《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(暂行)》有关规定,经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,决定于10月11日24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(III级)应急响应。
实行交通管制。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,城市主城区、县(市)城区内每天6:00-24:00禁止重型、中型货车和三轮汽车、低速载货汽车、拖拉机通行。同时增加公交运行能力,所有能运行的公交车全部上路。具备人工增雪(雨)条件的,及时实施人工增雪(雨)作业。
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限产、停产企业名单,督导企业按照“一厂一策”限产限排方案采取降低生产负荷、停产、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,消减15%以上的烟尘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排放总量;建材行业(包括水泥、钙镁、陶瓷等)停产。